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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票已申报抵扣应该如何处理

编辑:沧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22-11-15

答: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,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《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》(简称《信息表》),在填开《信息表》时不填写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,暂依《信息表》所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,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,与《信息表》一并作为记账凭证。

问:专票未申报抵扣但无法退回,如何处理?

答: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,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,由购买方填开《红字发票信息表》,填开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。

问:尚未交付/专票全部退回,如何处理?

答: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,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,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《信息表》。填开时应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信息。

问:专用发票负数发票应与《红字发票信息表》一一对应?

答:一张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,不可分两张及两张以上开具负数发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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